鄂尔多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
关于对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鄂信用组办函〔2018〕23号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旗区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
为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42部门《关于对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176号)转发给大家,请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参照各项任务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对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内社信办字〔2018〕4号
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各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42部门《关于对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7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落实。
附件:印发《关于对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7日
http://www.creditchina.gov.cn/lianhejiangcheng/lingyulianhejiangcheng/201804/t20180403_112224.html